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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92     * 贴子主题: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你想了解的问题都在这儿了!

靓妹:zcjqsa5035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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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0-7-6 16:56:34
可能很多人会很疑惑,为什么说到核定征收,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呢?我在我当地成立一家个人独企业和一些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
 
其实,企业性质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计征方式。你在你当地成立个独个人独资企业不一定会是核定征收的,按照查账征收的话,也是需要看成本、费用的。如果你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能够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票,采用查账征收方式比较好,但是如果你的企业无法在日产经营中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票,那么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比较好。
 
并且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由经营者*控制的,且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收入在完税后就可以自由支配了,不需要像有限公司一样缴纳20%的个税(股东分红)。
 
但是计征方式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很多想要申请核定征收的企业申请不到的原因是当地取消了核定征收政策,所以这时候就只能在税收洼地成立了。
 
并且在税收洼地成立企业的话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税收奖励,像小编当地的经济开发区就会给到企业地方留存增值税40%里的30%,相当于增值税纳税额的0.12。但是奖励不是主要的,更多的人是想要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小编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是核定10%的应税所得率,个税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计算出来在开票额的0.5%-2.19%(服务行业)。加上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在3%——增值税1%、附加税0.06%。
 
还有的读者担心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会让自己的个税提档,其实并不会,个税分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
 
其中,综合所得又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
 
如果你同时取得了综合所得中的其中两项,是要汇算清缴的,汇算清缴的情况如下:
 
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对个人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且合计超过6万元的,日常没有合并预扣预缴机制,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主要原因:上述三项综合所得的收入来源分散,收入不稳定,可能存在多个扣缴义务人,难以做到预扣税款与汇算清缴税款一致,需要汇算清缴。  

  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如果申报工资,也是算在经营所得里的,不会和综合所得一起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还有的读者担心核定政策的稳定性,因为现在核定征收政策正在收紧,万一我才成立就取消核定了呢?这种情况在小编的园区是不会出现的,因为小编的园区都是会出具核定征收鉴定表的,上面有标注核定征收时间,一般都是核定的一整年时间,所以说才办好企业就取消核定的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但是你要说让他持续很多年,这种小编也不敢保证,财务或会计人员应该知道,税收政策经常在变动,就是一些在税务上班的税务人员也不会说自己了解全部的政策,他们也是会经常学习的。只是说有需要的可以尽早享受。
小编当地的园区是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需要企业到实地去办公,但是企业的业务要真实。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还有其他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相关问题可以详寻“晓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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